• 咨询电话(微信同号)
  • 17625886772
  •   政策法规
  • 在职公积金提取 离职公积金提取 国管公积金提取
  • 及时响应 , 快速解决 传统价格 , 三分之一 专业管理 , 专业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
上海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大额及公积金剩余额度怎么用

上海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大额及公积金剩余额度怎么用

大额公积金提取: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疑难咨询:17625886772(微信同号)

剩余额度使用: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具体情况请联系。

更新于:2023/02/23

17625886772 扫描微信